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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社会公众对《都江堰市城市综合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3-17 | 4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完善事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后评估机制,以周为周期对各类违法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科学分类,开展执法总结分析;以月为单位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针对性反馈评价,开展事后评估及优化。

专栏6 案卷质量评查检查活动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每年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总评查率不低于当年办结案卷总数的5%。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

第二节 推进管理标准化

健全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以成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的标准为参考,结合都江堰市全域旅游发展思路,梳理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立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规范的更新和维护,注重行业之间标准规范的有机衔接,推动建立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深化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体系。强化专业管理,强化市综合执法局作为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定位,履行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明确属地责任,明确镇街的辖区内管理责任。按照“明晰职责、重心下移、属地为主”原则,进一步明确市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街道和镇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划定工作界面。逐步建立“综合执法局总牵头,职能部门管理,镇街具体实施”的责任分工和长效管理体系。

创新网格管理工作机制。依托数字化的平台,通过网格化指挥中心,建立统一指挥的城市管理运行平台,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网格化责任制,落实属地原则,依托社区管理,努力实现精细化管理。

第三节 探索治理社会化

探索多领域市场化改革。研究制订城市管理多领域市场化改革方案,在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景观、垃圾治理等领域精准施策,加快市场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城市治理,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运作、专业服务”的城市管理服务供应体系。对作业模式确定、运行经费核定、招投标工作把关定向,建立规范的考核奖惩体系,健全各项管理运行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离、管养分离的思路,将社会能够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完全分离,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工作,逐步有序将市政设施养护、城区停车收费、数字城管数据采集及平台运行和市容秩序管理等工作推向市场,继续开展城市管理物业化服务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管理、市场服务、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鼓励民众参与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爱护环境、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共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城管义工、城管志愿者服务及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开展多种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城市管理公众参与度;在继续发挥聘请特约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扩大监督员中出租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及快递员的比例,激发市民自觉参与社区治理潜力和活力;拓宽市民参与监督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建立起立体电子监控和社会举报网络,鼓励群众和企业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向政府反映诉求、咨询求助、提出建议;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认真研究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公众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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