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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社会公众对《都江堰市城市综合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3-17 | 4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监管占道施工打围。统筹涉及占道挖掘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控制占道施工项目数量,避免同一路段反复开挖。推进占道挖掘计划管理,严控占道挖掘审批,落实占道挖掘查处,建成市政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占道挖掘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健全占道施工打围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惩戒制度,强化信用管理评价“黑名单”结果运用。

第二节 提高节会保障能力

坚持服务保障常态有效、以人文本,根据重大活动特点和城市管理保障等级标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制定重大活动响应保障的管理指挥体系,实现重大活动城市管理保障机制的常态化,强化线上监督和线下督察工作,做好环卫、舆情等应急保障处置工作,持续开展重大保障、重要接待、重大活动城市景观氛围整治提升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节 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树立系统应急观,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变被动应急为主动防控。聚焦城市管理行业领域事故易发环节和部位,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借助大数据和智能技术,提升城市运行风险监测和控制能力,加强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及时修复等能力体系建设。强化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立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机制,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环卫及固废处置基础设施运行预案。制定环卫工人和一线人员的安全防护规范和具体措施,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大专业救援设施设备配置力度,组建环卫、城市道桥、城市照明、检查井盖等专业应急抢险队伍。

第八章 深化改革创新,建设善治之城

推动执法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探索治理社会化,形成指挥调度顺畅、管理精细、协调高效的城市综合治理新格局,助力构建民生幸福智慧治理新城。

第一节 提升执法规范化

持续优化职责配置。推进执法规范化创新改革,按照规范、效率、便民的原则,持续优化内部岗位设置合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执法权下放到镇街基层,探索行政执法队机构调整实施路径,优化人员管理和调度机制,保障城市综合管理秩序,逐步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等方式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法人员工作规范,执法过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好纸质文书材料跟踪记录留档。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先行审核,在重大案件作出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对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使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决定是否合法进行集体讨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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