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龙泉驿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3-16 | 6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扶持、社会保障、退休

养老等制度,有效挖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农村和农业发 展提供更多懂技术、善经营的“带头人”。每年培训农民 1000

人次以上,园区内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达到 100% 以上。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人才。完善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培养、管理、考核、服务机制,适度扩大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范围,分类分层开展免费培训。实施产业“头雁”培育计划,鼓励支持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创办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健全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农业职业经理人”“驿都工匠”“农村致富带头人”系列评选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拓宽选聘渠道,面向乡土能人、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和优秀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人才,培养发展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给予指导服务。

三、创新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完善财政投入资金股权量化模式。采取建立订单合同、股份合作、返租倒包、劳务合作等多 种利益联结方式,建立完善“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务 工”“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集体土地、闲置农房、集体商铺和 仓库等经营性资产,与社会资本采取出租、承包经营、股权合 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平台公司、社会化专业企业开展合作,通过整合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 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量化入股参与农商文旅体融合发 展项目,形成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为农民提供就业和分


红收入,实现可持续增收。鼓励农户将闲置农房等资产与社会

资本合作,打造乡村文创基地、精品民宿等新型消费场景,形成农商利益共同体。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公益性设施形成的资 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和管护,并将资产量化给村民。财政资金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资产,按合作社章程量化给社员。通过多种方式,创新改革,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拓宽农户增收空间,让农户获得更稳定的收益,享受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龙泉驿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龙泉驿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区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交通、水务、 生态环境、经信、文体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园区建设规划、政策制定,指导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园区规划、政策落实、协调管理等工作。建立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定期召集县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镇)主要负责人, 听取园区建设情况进度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推进全区园区建设具体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