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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3-09 | 2352 次浏览: | 分享到:

cdsnwzzyc@163.com。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当年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单位、个人)不得享受相应奖励。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畜禽遗传资源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审定通过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作为培育单位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企业、驻蓉高校和科研院所、户口在成都范围内或者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自然人;

2.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畜禽遗传资源证书取得日期为2022年5月6日及之后。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畜禽遗传资源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申请人身份证(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 培育单位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农业农村部公告截图;

7. 自然人社保证明材料(第一培育单位为自然人的提供);

8. 有多个培育单位的,还需提供《全体培育单位共同声明》(附件3);

9.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单位登记地、户口/社保所在地)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dsnwzzyc@163.com。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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