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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3-09 | 2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11. 申请企业为区域型总部企业的还需提供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设立区域型总部企业的授权书(附件7);

12.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企业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dsnwzzyc@163.com。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申请奖励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享受相应奖励。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新落户天府现代种业园和中国南方蔬菜种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研发机构和科企联合体租用种业标准化厂房的,分别给予6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每个主体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租用实验室的,给予15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每个主体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一)申报条件

自2022年5月6日起剩余租赁合同有效期在3年以上,仅对2022年5月6日-2023年5月5日发生的租金给予补贴,在缴纳租金后按标准予以补贴。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 自2022年5月6日起剩余合同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6. 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7.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单位登记地)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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