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大专项配套项目
(一)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照国家支持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如国家资金是分期拨付,则按实际到位资金按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重大专项配套项目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重大专项支持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金实际到位证明材料。
七、前瞻储备项目
(一)申报条件
在量子点发光二极管显示(QLED)、小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ni-LED)、微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LED)、微型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OLED)、碳基显示、全息显示、3D显示、激光显示、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PI)、低温多晶氧化物技术(LTPO)、屏下摄像头技术、柔性折叠技术、8K芯片及设备、高速光通信芯片、超高速硅光芯片、半导体激光器、超大功率激光器、纳米级光刻机、纳米级刻蚀机、纳米级光学镜片模具、光器件软件系统、8K智能处理系统等领域开展软课题(第Ⅰ类)或技术创新(第Ⅱ类)等前瞻性研究的的企业或行业协会。
(二)支持标准
属于第Ⅰ类的,按专家评审的分值,90分以下的,给予30万元补助,90分以上,给予50万元补助;属于第Ⅱ类的,按实际投入不超过1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补助,1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补助。
(三)申报材料
1.前瞻储备项目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材料,包括建设目标、行业发展现状和需求分析、建设内容、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自身优势、人员和进度安排、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预测等;
4.项目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及明细等。
八、人才引进项目
(一)申报条件
来蓉创业就业的高端专业人才,所在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且依法在蓉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人才引进项目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才有效身份证明及专业人才的情况证明;
4.人才与所在企业关系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等相关材料;
5.人才上年度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