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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3-01-11 | 1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知发运字〔202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统计局、版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各银保监局,各有关单位:

知识产权服务业贯穿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全链条,是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支持全面创新,以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两个转变”为主线,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服务主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资源有序流动、高效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业秩序,强化分类指导,搭建数据平台,营造行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

坚持需求引领,供给对接。以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需求为导向,激发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动能,带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与全面创新需求精准对接,更好支撑需求侧潜在发展活力释放。

坚持质量为要,人才为基。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打造以专业、质量、标准、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竞争优势。把人才作为行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准入管理,支持行业开放创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运用新理念、新技术,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业态丰富、布局合理、行为规范、服务优质、全链条贯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成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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