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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1-15 | 9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经信发〔2023〕2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5日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软件产业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名企、名品、名人等高端软件产业链要素加快聚集,制定本政策。本政策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5类高端软件产业链领域的企业、机构及人才。

第二章 支持产业壮大规模政策

第一条 支持做大做强。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且软件业务收入占比75%以上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其经营团队10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首次入围“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新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同年度按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第二条 促进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引进方)推动引进其核心合作伙伴(投资方)集聚发展形成集群效应,经区(市)县推荐,可按不高于实缴注册资本1%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引进方与投资方按照20%和80%的比例分享政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第三条 支持并购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速关键软件研发创新,对通过对外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主要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电子设计自动化(EDA)、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类型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按照其实际并购出资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第四条 鼓励主辅分离。鼓励非软件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独立法人软件公司;支持高端软件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合作,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对前述新成立、经营良好且一年内软件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含)的,经区(市)县推荐,可按其软件业务收入2%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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