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成经信发〔2020〕4号)《成都市软件产业“蓉贝”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成经信发〔2019〕11 号)已经到期,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 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 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成都市软件产业“蓉贝”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行业协会、软件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时间:2023年2月16日—3月16日。
以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软件产业处 电话:61881641
邮箱:1361391263@qq.com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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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2.《成都市软件产业“蓉贝”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成都市软件产业“蓉贝”计划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市经信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号),按照《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选办法》(成经信发〔2023〕X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蓉贝”软件人才是指根据评定办法等评选出来的“蓉贝”行业领军者、“蓉贝”技术领衔人、“蓉贝”资深工程师。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计划实施的资金审核;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市经信局负责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预算有关经费(资金支持、汽车支持),承担部分经费拨付工作;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蓉贝”软件人才聘任、协议签订、年度评估等工作;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评估初评,有关资金的初审、申报和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兑现、专款专用。
第二章 支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