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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机构: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时间:2023-01-19 | 13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备注:需有单个项目绩效目标表和以区(市)县为单位汇总的绩效目标表。


附  录

 

①申报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信用信息查询证明,供销社持股比例证明);

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为必备资料;

③自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承诺及有关证明;

④项目管理有关制度(资金、财务、运营管护等);

⑤其他分项目类别需提供的资料:如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提供各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涉及用地用房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供土地批复、房屋所有权证明、租房协议、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建造工程项目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资金概算、设计图纸;服务类项目,提供服务资质证明(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须提供所具备的农机设备清册),服务对象摸底情况或签订的服务协议等材料。

 


共同投资协议

(模板)

甲方:申报单位

乙方:崇州市XX镇/街道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甲方名称)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乙方名称),双方出资共建崇州市XX镇/街道XX村/社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约定如下:

1、出资,甲方出资XX万元(含自凑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乙方出资XX万元,基层社建成后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XX%、乙方XX%。

2、乙方将位于崇州市XX镇/街道XX村/社区XX组自有集体建设用地XX平方米无偿提供,用于双方新建基层社。

3.收益分配:三方完成出资后经营收益按出资比例于每年年底进行分配,分红收益应优先用于本基层社发展壮大之用。

4、运营管理:乙方负责基层社日常运营管理及设备设施使用和维护,确保基层社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基层社持续运营,甲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涉及到公司重大决定如公司注销,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商定。

此协议从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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