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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十条房租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3-01-13 | 1284 次浏览: | 分享到:

( 二 ) 本政策条款与 省、市、区类似政策条款可重复享受 。如 与省、市有关政策类似 ,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 ,按照 “取高不重复” 原则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 发展。

( 三 ) 申报主体应履行主体责任 ,凡不按照 《 成都 市人民 政府 办公厅 关 于 印发支持 市场 主体健康发展促进 经 济稳定增长 政策措施的 通知 》 ( 成 办发 〔 2022 〕 15 号 )、 《 成都高新区贯彻 落实

〈 成都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促进经济 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 的任务分工方案 》 ( 成高管办发 〔 2022 〕 21 号 ) 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 ,采取欺骗 、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申 报主体 ,一经查实 ,将由相关部门追回所给予的全部 奖励或扶持资 金 ,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街道应切实履行审核主体责任 、严 格把关 ,确保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承租情况属实 。

( 四 ) 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 《 成都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 支持市场 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 济稳定增长 政策措施的通知 》 ( 成 办发 〔 2022 〕 15 号 ) 。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 、省、市相关政策调 整或新出台 相关政策 ,则以国家、省、市新出台政策为准 。

( 五 ) 本实施细则各未尽事宜和争议事项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 革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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