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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2-30 | 24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强中医药现代化监管。利用州级医疗机构“三监管”平台,完善中医药特色监管指标。健全中医药监督长效机制,州、县(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配备中医药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提升中医药综合监管执法水平。加大中医备案诊所和中医医疗广告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持续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违法虚假宣传的行为。强化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加强中药全链条监管,州、县(市)有关部门在中药材种植、流通、药事服务等环节应设置中药监管人员,积极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饮片炮制加工、中成药生产监管及中药审评相关工作,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开展中医药监督实训培训,提升中医药综合监管执法水平。强化互联网诊疗服务、医疗废物在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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