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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职业技能竞赛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12-27 | 17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委厅〔2022〕41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深化“技能成都”建设,不断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加强和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成都市职业技能竞赛及奖励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成都市职业技能竞赛及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成都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营造尊重劳动社会氛围,不断深化“技能成都”建设,实现人力资源高质量协同、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技能人才高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主要面对企业一线职工、职业(技工)院校教师和学生,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技术技能比赛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行业、社会组织(群团)、大型企业(集团)、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竞赛组织单位)举办、承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四条 职业技能竞赛应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

第五条 职业技能竞赛应紧贴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围绕成都重点产业领域,产业功能区,以及产业链、生态圈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立足地方特色优势项目组织开展。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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