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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2-14 | 2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八条 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一)功能定位

支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具备稳链补链延链功能、催生新产 业(行业)或对城市治理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在蓉转化 应用和推广示范,打造具有产业(行业)或区域带动意义的应用 场景,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提高科技成 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考核目标以新模式构建、新场景打造、行 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 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支持对象

在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为创新成果的主要开发或应 用单位。

(三)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 200 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 2 年。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蓉落地转化 的,给予最高 1000 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 3 年。

第九条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

(一)功能定位

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青年创客等科技人 才,围绕产业建圈强链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创新研发,或以创(领) 办科技型企业的方式促进创新成果在蓉落地转化。

根据功能定位,分为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和创客项目:

1. 创新项目。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围绕在研项目重点产业方 向持续开展创新研发。

2. 创业项目。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 果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转化实施研发成果。

3. 创客项目。支持获得国家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或全国赛等)奖项的青年创客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持续 开展创新研发。

(二)支持对象

1. 创新项目。由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牵头、科技部门参与 或具体实施的科技类人才计划(非创业类)入选者。

2. 创业项目。国内公立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的在编、全职 科研人员,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全职科技人员。

3. 创客项目。获得国家部委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科技 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全国赛等)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 项的青年创客。

(三)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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