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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首届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大赛评审办法

政策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2-11-03 | 82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促进公众建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和食品安全观念,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四川省首届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大赛实施方案》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首届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大赛奖项设置共331个,其中社会类视频、音频、图片类各53个(含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0个和优秀奖30个),学生类视频、音频、图片类各48个(含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和优秀奖30个),专题内容奖25个,全场大奖金、银、铜各1个。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奖项颁发数量可以根据大赛实际接收作品数量和评审会意见调整。

第三条 四川省首届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组织单位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合作媒体。大赛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由承办单位设立承办组委会和大赛评委会。承办组委会由四川金熊猫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成立,具体承担作品评审相关工作。

第二章 参赛资格及条件

第四条 大赛参赛对象: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科研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行业协(学)会、食品相关单位及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职业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及个人等。单位、个人可单独参赛,也可组队参赛,组队参赛时,单位或个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含)。

第五条 参赛作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赛作品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内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内容,宣扬正能量,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无导向问题。

(二)参赛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且对作品具有独立版权,所有参赛者应签署并认同参赛声明,明确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问题。

(三)参赛作品格式、精度、技术规范符合大赛的报送要求。

第六条 参赛者应当按照大赛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参赛表和参赛声明,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参赛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 评审规则

第七条 大赛评审包括初筛去重、初评、复评、终评环节。

第八条 初筛去重。对于已提交的参赛作品,大赛承办组委会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到第六条要求的条件进行初筛并剔除重复报送的作品,凡是符合要求的作品,均可进入初评环节。

第九条 初评规则。大赛承办单位按照作品类别要求,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按照《四川省首届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大赛评分表》(附件1)进行打分,作品得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进入复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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