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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九)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十)报送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获奖项目、学历(学位)证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
(十一)为方便后期工作联系,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经办人员加入“知识产权职称评审管理员群(QQ群736566442)”;申报人员请加入“2022年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群”(QQ群号:807844548)。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审工作联系电话:刘丽娟 028-85580182
系统技术支持(账号分配申请)电话:杨老师 15928513579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2号)人事处705办公室。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