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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邛崃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的公告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10-19 | 25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项目验收与资金兑付

项目完成后,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工作,需对腾退后的土地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面积进行实测,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作物长势良好,腾退改造后的土地有效土层厚度≥50厘米(或不低于周边耕地有效土层厚度),灌排能力与周边耕地基本一致,具有基本的灌水、排水条件。项目验收完成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及时将地类变化情况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农业农村局、镇(街道)、村(社区)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程序兑现财政补贴资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1.项目完成后,申报业主在 2023年5月31日前向当地镇(街道)政府申请验收,如实填报《2022年邛崃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田块整理照片(要求田面平整)、改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照片,所提供的照片要求与申报时提供照片中参照物相同,角度相同。

2.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审核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附件6),审核汇总《XX镇(街道)2022年邛崃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公示表》(附件7),验收时对每个业主改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对验收情况分村张榜公示,镇(街道)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确定后,于2023年6月11日前上报《2022年邛崃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统计表》(附件8),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3.市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道)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对同一业主在市域内各镇(街道)的低效果树、茶树、花椒树以及苗木等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恢复粮食、油菜和蔬菜种植的面积情况应进行合并,对改种粮食、油菜和蔬菜面积实地随机抽查核实,验收合格的项目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实施、质量验收等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下达的项目目标任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当做好腾退地块的地类认定,及时将腾退地块的地类变化情况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项目实施主体筛选、公示、验收、补贴对象确定等关键环节管理控制,特别是要做好工作的组织管理,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参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在2020年都江堰精华灌区恢复水稻种植项目点位设立标识的通知》(〔2022〕7-11)中标识标牌设立相关要求设立腾退标识,建立项目实施点位矢量地图。要强化工作督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准确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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