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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2-10-09 | 36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一)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企业依托我市水果、食用水生动物、 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肉类、粮食、整车、药品、生物制品 等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开展特色商品进口,对年度进 口额突破 1000 万美元、2000 万美元、5000 万美元、1 亿美元 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4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


 

元。

(二)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支持内容和标准: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扩

 

大家具家居、服饰珠宝、护肤保健、食品饮料以及家用电器等

国际消费品进口,对年度进口额突破 1000 万美元、2000 万美 元、5000  万美元、1 亿美元、1.2 亿美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奖励 15 万元、30 万元、75 万元、150 万元、200 万元。

(三)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我市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 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予以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 用 100%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对获得碳足迹核 查证书或报告的商品每新增出口额 100 万元给予奖励 5 万元,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突破。

支持内容和标准:加快推进开展跨境电商医药产品跨境电 商零售进口及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对获批参与上 述试点的企业给予当年试点商品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跨境电商进口额 3%的奖励,单个企业最 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五)支持跨境电商消费新场景打造。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跨境电商+ 快速配送”、保税仓直播业务,对开展上述业务且当年实现销


 

售额 1 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其当年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 务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跨境电商进口额 1%的奖励,单个企业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六)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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