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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0-07-22 | 4618 次浏览: | 分享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团市委)

十五、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查处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维权。加强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设,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争取设立中国(成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体化和行政执法、审判执行、仲裁协调多渠道的协同保护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

十六、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规划建设天府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对落户的国内外知名技术交易(转移)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科学家经纪人”“工程师共享平台”“虚拟实验与制造平台”等新型创新服务平台,培育研发众包、网络众筹等服务新业态,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扩大科技创新券资助范围,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

发展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深化开展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改革,鼓励在蓉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岗位,支持绩效工资分配向作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成都天府新区)

十七、扩大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强化开放促创新,实施国际创新团队集聚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等领域,大力招引科研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场地租金减免、研发项目资助、股权融资跟投等综合支持。全面接轨国际人才评价标准,对取得有关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比照认定或享受相应等级待遇。

办好“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对在蓉举办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际性科技博览会,给予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定期或永久落户我市的国际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连续3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鼓励产业功能区、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赴境外创新资源集聚区建设离岸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在蓉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实验室,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投促局、市政府外办、市博览局、各区(市)县〕

十八、持续提高财政科技投入

将财政科技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重点保障范围,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3年翻一番。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强向上争取,强化资金统筹使用,重点保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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