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 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 率先实现“四个转变”的指导意见

政策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9-02 | 1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标委发〔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在标准化工作基础好、区域代表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探索率先实现“四个转变”,切实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机制、新路径、新举措,推动全国形成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构建各尽其职、协同发力、合作共赢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标准化工作统计调查制度,探索建立法规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建立标准化创新发展评估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健全标准化激励奖励机制,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二、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集聚各类标准创新主体、资源、平台,增加高质量标准供给。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色优势领域,对具有引领作用、可以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积极推动标准制定。推动地方标准改革,强化与各级各类标准的协调配套,提高地方标准有效性。激发市场主体标准创新活力,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市场急需的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规范管理和示范应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优化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 

  三、推动全域标准化,实现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全面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强新兴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标准化重大工程和专项行动。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创新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促进区域内融合互动、融通补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