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邛崃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政策来源: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8-29 | 19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我市拟公开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12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一)校招类:国内高校2022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报名起始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高校2022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报名起始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社招类:国内高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报名起始日之前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格条件;国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报名起始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岗位条件及人数

引才岗位及人数详见《邛崃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表(校招类)》(附件1)、《邛崃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表(社招类)》(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起始日之前满足年龄条件。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引才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邛崃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有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二)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相关岗位从事公共管理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为八级职员或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为七级职员或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提供入职后前2年免费过渡性住房。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