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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2-08-18 | 318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以此畅通汽车流通渠道、稳定汽车消费增长。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向省级相应部门反馈。

 

 

 

 

附件2

 

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经国务院同意,7月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结合四川实际贯彻落实《通知》,四川省商务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通知》实施意见研究起草工作。

二、起草过程

    四川省商务厅7月中旬向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20个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发函征求贯彻落实《通知》的细化措施;8月初汇总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细化措施,形成《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印送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修改意见;8月中旬在采纳所有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包括扩大新能源汽车流通消费、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循环消费、加快发展汽车平行进口、改善和提升汽车使用环境、拓展汽车金融发展空间6个部分14项措施。其中除针对《通知》中明确的12项措施一一提出细化落地措施外,还结合四川实际增加了“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发展”和“推进二手车出口试点”2项措施。同时,还对各市(州)、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进行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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