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限额以上企业指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企业。 (五)本政策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