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零售消费 第四条 鼓励批发企业拓展零售业务 限额以上批发企业2022年度零售额突破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流程:企业向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扶持申请表)→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初审→区商务局复核→分管区领导审签→区财政局向属地街道(功能区管委会)拨款→属地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完成兑付。 联系人:秦峰 联系电话:84313976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515室 第五条 鼓励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 2022年度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除汽车以外零售、餐饮、批兼零企业)超过成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且零售额(或餐费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流程:企业向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扶持申请表)→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初审→区商务局复核→分管区领导审签→区财政局向属地街道(功能区管委会)拨款→属地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完成兑付。 联系人:秦峰 联系电话:84313976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515室 三、促进餐饮消费 第六条 发放房租补贴 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不含住餐企业)同比达到成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且季度餐费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该季度企业1个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单季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流程:企业向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发票、企业承诺书、扶持申请表)→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初审→区商务局复核→分管区领导审签→区财政局向属地街道(功能区管委会)拨款→属地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完成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