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时间:2022-07-18 | 3866 次浏览: | 分享到:

  2.省级推荐。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成立省级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拟推荐对象的推荐审核工作。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省级评选机构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结合本地区的单位推荐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的拟推荐对象,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报全国林草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公室)。省级评选机构登录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电子版初审材料,提交审核。

  初步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光盘)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含省级评选机构组成情况、初审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推荐意见、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情况等内容)、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见附件3)、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见附件4)、全国林草系统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全国林草系统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中,拟推荐对象应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3.初审和省级公示。全国林草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的拟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省级评选机构。各省级评选机构就本地区正式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非民营企业人员还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意见,民营企业负责人还要征求统战和工商联部门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各省级评选机构在省级范围内就正式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省级评选机构于2022年11月1日前将正式推荐对象的正式推荐材料报评选表彰办公室,同时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正式推荐材料。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附电子版光盘)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含正式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对象征求意见情况,省级公示情况说明、推荐排序、推荐意见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6)、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7)、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非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9)、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0)、省级公示材料原件。被推荐先进集体需附4张不同内容代表单位形象的电子版彩照;被推荐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需附2张不同内容电子版彩色工作照,1张蓝底电子版彩色证件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