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申报日期:
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
承 诺 书
本组织(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守《广安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相应责
任。
三、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 有约束力。
四、承诺在获得广安市质量奖后,向社会公开并分享本组 织取得卓越绩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广安质量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五、承诺合法、正当宣传所获得的广安市质量奖荣誉。 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纪律规定,不采取任何
形式的不正当手段,干扰广安市质量奖的评选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组织(企业)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广安市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 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组成。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和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均需 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按序组卷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以上纸质材料均辅以目 录和页次。
2.申报材料以申报主体本部为统计范围和描述对象。如有 子公司等被投资子公司的相关数据,则应增加相同格式的“合 并报表”予以说明。
3.申报表按行业类别选择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 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截止之日起近 3 年(连续) 内的指标(特别注明的除外)。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 行复印表格,不填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4.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 B,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5.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要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 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单独成篇);应对照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 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对所有控股企业 分别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 5 万字。
6.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 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 件;销售年度报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环境监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