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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关于启动首届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工作的公告

政策来源: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 | 发布机构: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7-14 | 2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申报渠道和程序

(一)申报渠道。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自愿 向所在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中省驻市企业及市属企业、单位和个  人向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广  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向所  在园区的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及资料初审。县(市、区)质量强县(市、

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主体进  行资格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  查核实,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同意 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省驻市企业及  市属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

(三)审查受理。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秘书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受理名单,对符合广安市质量奖申报条件  的,进入评选程序。

( 四) 组织评审。秘书组负责组建由学者、企业管理者、行业代表、质量服务机构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 组,并牵头组织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材料评审主要对  照标准逐条评价,重点审核申报材料中内容的符合性;现场  评审是通过实地核查,验证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实地了解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  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同时采取  陈述答辩方法,通过与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进一步  了解和评议组织的经营理念、运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质  量文化内容、未来发展战略等。评审专家组对所评审企业(组织)或个人,形成综合评审报告和评审分数。

(五)审议与公示。秘书组汇总评审结果,形成意见建 议报评选委员会审议。评选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组织和个  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经确认因不符合  评选条件造成的空缺,可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通报表扬。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公示的拟获奖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通  报表扬。

五、申报材料

(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的材料要求。

1.申报表。申报组织(企业)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广安市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按照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 B 的要求撰写,并对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过程予以说明,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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