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 等。详见《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
〔2011〕86 号)。
2.组织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 号)及其说明。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二、推荐意见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工作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质量强县(市、区)、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需包括材料核实等方面内容及推荐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