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六)特别说明。
隶属于县(市、区)、园区的企事业单位注册时,推荐单位选择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例:岳池县人民医院推荐单位为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市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时,推荐单位选择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例:广安市人民医院推荐单位为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推荐单位为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单位为广安市市场监管局。
五、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2022年8月14日18时30分。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14日18时30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18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含附件,带二维码和水印)打印一式五份,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含附件,带二维码和水印)打印一份,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等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项目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七、申报咨询
(一)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同领域的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卢奇 2391277,15908333777
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同领域的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张毅 2330855,15328283773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项目(含同领域的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王晴 2338127,13982633666
引才引智基地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谭罡 2339733,18181856995
综合咨询及资料报送:刘清华 2395633,18181853072
(二)市财政局
蒋丹 科教与文化科 2351199,1598266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