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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库第二批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7-14 | 12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科技主管部门、工业经济主管部门、金融主管部门、经合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我市科创企业发展,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根据《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金十条”)要求,现进行科创企业库第二批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从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起至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止。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纳税地在绵阳市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瞪羚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项目)等;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没有未修复的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

(四)2021年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内。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科创企业入库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高新技术等相关企业证书复印件、入库编号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绵阳市科创企业库第二批入库企业申请表》(附件1)按属地向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县市区、园区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形成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各县市区、园区归口部门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上报市级归口管理部门;

(四)市级归口管理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汇总(附件2);

(五)市科技局会同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市经合局对所有复审合格的企业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会评,研究确定绵阳市科创企业库第二批拟入库企业汇总表;

(六)市科技局会同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市经合局联合对绵阳市科创企业库第二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文确认绵阳市科创企业库第二批拟入库企业名单,并推送给“金十条”合作银行,开展金融服务。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辖内企业进行申报。

(二)已在首批286家科创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不再申报。

(三)企业按县市区、园区属地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材料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工作并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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