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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知识产权资助相关申报指南(修订)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1-04-16 | 6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2. 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所需申报材料

权利人

个人

单位

 

 

1.《成都市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3.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4.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5.通过PCT途径申请的,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通过非PCT途径申请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

6.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票据复印件;

7.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成都区域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同一张纸(2份)。

 

以上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除第234项)需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2-7项需在系统中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1.《拨款通知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成都市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3.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4.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5.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6.通过PCT途径申请的,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通过非PCT途径申请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

7.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票据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9.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个季度(或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10.授权委托书;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更名后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第1项)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复印件(除第345项)需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3--91011项需在系统中上传描件或照片

3. 国防专利资助所需申报材料

权利人

个人

单位

 

 

1《成都市国防专利资助申请表》;

2.成都市专利资助明细表》;

3.国防专利证书复印件;

4. 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成都区域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同一张纸(2份)。

 

以上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3-5项需在系统中上传描件或照片。

1.《拨款通知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成都市国防专利资助申请表》;

3.成都市专利资助明细表》;

4.国防专利证书复印件;

5. 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7.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个季度(或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8.授权委托书;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更名后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第1项)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4-7910项需在系统中上传描件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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