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知识产权资助相关申报指南(修订)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1-04-16 | 61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申报流程和材料

(一)申报流程

1. 申请人登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chengdu.gov.cn/),在专题专栏里点击知识产权,进入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系统注册;或通过“天府蓉易办”网站(https://www.tfryb.com/),在“便民服务”中点击“市知识产权资助系统”进入。

2. 注册成功后在系统中选择专利资助”模块,在线填报资助申请

3. 在线资助申请被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成都市专利资助申请表》成都市专利资助明细表》、《拨款通知单》、《授权委托书(单位)》等相关材料,并签字盖章。

4. 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到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一楼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一环路内侧人行天桥)。

5. 上述材料被审核通过后,拨付相应资助金。

(二)申报材料

1. 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资助所需申报材料

权利人

个人

单位

 

 

1.《成都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2.成都市专利资助明细表》;

3.发明专利证书及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4.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5. 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成都区域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同一张纸(2份)。

 

以上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3-6项需在系统中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1.《拨款通知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成都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3.成都市专利资助明细表》;

4.发明专利证书及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5.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6、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8.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个季度(或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9.授权委托书;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更名后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第1项)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4--810项需在系统中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