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
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
资助申报细则
依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市监发〔2020〕60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市监规〔2022〕2号),为科学、规范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助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主体
住所或经营场所在蓉企业(不含分支机构)、在蓉高校或在蓉科研单位可申报本项目,或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其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整合优势资源,共同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