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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处 | 发布时间:2021-10-15 | 5011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合计件数


申报资助金额(万元)






调解请求人


调解被请求人


协助调解人员


联系电话(手机)


调解时间


调解地点


纠纷简要情况


区(市)县局

意见


市局意见


(说明:“项目情况”表格可自行增加)

 

附件3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经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胜诉或者经行政机关处理并已生效的时间在2020102日至2021101日期间;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单位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申报单位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10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套(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请,并于2021103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资助金额

每件项目代理费资助30%,每件侵权纠纷最高资助15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者光盘中。

(一)《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项目申报表;

(五)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行政机关处理决定书;

(六)委托代理合同;

(七)受托单位(或个人)相关资质材料;

(八)代理人身份材料;

(九)代理费用转账凭证。

 

 

 

 

 

 

 

 

 

计划类别:知识产权保护

业务类型:维权代理

申请编号:

 

成都市知识产权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称:

申报单位(盖章):

          人:

联系电话(手机):

推荐单位(盖章):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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