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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处 | 发布时间:2021-10-15 | 505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制

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单位

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着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独立编写,其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一致。

2.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3.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4.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期: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归口区(市)县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申请资助金额(万元)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合计件数


合计资助金额(万元)



原告(请求人)


被告(被请求人)


审判(处理)单位


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涉案知识产权

(专利、商标)


涉案知识产权

名称


涉案知识产权

权利号码


代理人所在单位


代理人


代理人电话(手机)


代理全部费用(万元)


申报资助金额(万元)


区(市)县局

意见


市局意见


(说明:“项目情况”表格可自行增加)

附件4

 

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2021年入选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入选名单详见附件7);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省知识产权局因为违规代理受到行政处罚;

(三)协助企事业单位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获得法院、行政机关支持,并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该案例在2020102日至2021101日期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二、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10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套(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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