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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处 | 发布时间:2021-10-15 | 50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单位已了解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着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独立编写,其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一致。

2.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3.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4.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5. 本项目未有重复申报资助行为。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期:

 

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维权险种资助项目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归口区(市)县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申请资助金额(万元)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合计件数


启保时间

申报资助金额

(万元)


项目一投保险种名称





项目二投保险种名称





项目三投保险种名称





项目四投保险种名称





区(市)县局

意见


市局意见


(说明:“项目情况”表格内项目数可自行增加)

 

附件2

 

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纠纷调解在2020102日至2021101日期间;

(二)2021年入选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入选名单详见附件7);

(三)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因为违规代理受到行政处罚;

(四)协助企事业单位、个人之间调解专利或者商标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并达成调解协议。

二、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10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套(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请,并于2021103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资助金额

每协助调解一件知识产权纠纷资助1500元,一个单位资助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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