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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2-06-28 | 27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三)促进广泛应用。支持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要活动中举办传统工艺产品推介会、洽谈会,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鼓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特色村镇、街区,以及民族村寨建设中,将传统工艺资源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推动传统工艺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支持各地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中,丰富传统工艺产品供给,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助力,扩大传统工艺消费市场。鼓励互联网平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销售专区、举办“非遗购物节”“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支持传统工艺进商场、进超市、进场站,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销售推广传统工艺产品。 

  五、加大传统工艺宣传推广 

  (十四)加强传播普及。开展传统工艺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总结梳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带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水平整体提升,提高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支持新闻媒体和相关机构宣传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及保护成果,鼓励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内容、有深度的直播或短视频作品,营造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支持中小学结合区域和学校特色落实国家课程的学习要求,开展传统工艺展示展演及互动体验活动,激发青少年参与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热情。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传统工艺教育培训,为广泛开展实践活动提供支持。 

  (十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传统工艺通过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等平台,展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加强对传统工艺保护传承中优秀案例的推广传播,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传统工艺在保护民族文化、消除人类贫困等方面的做法,分享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彰显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发挥“欢乐春节”“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多彩中华”等品牌活动作用,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支持传统工艺产品走出去,推动包括中华老字号在内的传统工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传统工艺展示活动和高端论坛,推动传统工艺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地要将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完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合力打通人才培养、保护传承、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各个环节,形成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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