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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2-06-28 | 27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开展项目记录保存。加强对各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的调查和整理,注重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和保存,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利用现代展示和信息传播技术促进社会共享。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国家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依托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制定传统工艺数字化保存标准,实施传统工艺数字化保存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传统工艺的记录保存工作。 

  (六)强化系统研究。加强传统工艺知识体系和转化应用的研究,认定一批传统工艺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部署研发传统工艺挖掘、记录、保存的新方法、新技术及专用系统与装备。加强传统工艺当代价值的研究。深入挖掘传统工艺发展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支持开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创新交融研究。支持举办传统工艺学术研讨会,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企业和行业组织代表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与转化。加大对传统工艺选题支持力度,推动传统工艺题材专著、译著、图册出版。 

  三、建设高素质传承人才队伍 

  (七)健全传承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有技能、会设计、懂理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院校教学科研和相关企业技能培训,通过代表性传承人和学生、从业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建立明确的师承关系,不断充实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支持传统工艺从业者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开拓视野、增强学养,支持参加在职教育夯实基础、提升技能,提高传统工艺从业者的整体水平。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培训、交流活动。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技艺教学活动,带动更多人员参与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厚植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社会基础。 

  (八)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升技能艺能,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参与学术研讨、技艺交流、进修深造、国家重大任务等有利于提升技能艺能的机会,培育守正创新、德艺双馨的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创作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优秀作品。传统工艺项目保护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高端人才培养名单,支持参与重大生产决策咨询和重大技术革新,推动在生产实践中传承前人绝学绝艺,迸发创新创造活力,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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