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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公开征求《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 发布时间:2022-04-14 | 256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起草了《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鉴于该项工作非常紧急,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1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来函请寄: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邮政编码:610096)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cdgxqjjyxj@163.com。

 

附件:

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

发展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力度,落实助企惠企措施,具体政策如下。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第一条 减轻企业疫情防控成本。2022年以来高新区各街道、各部门统一组织的企业定期核酸检测含人员、环境),聘请资质机构开展企业环境含货物消杀,由区级财政对核酸检测、消杀费用予以全额保障

第二条 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按照成都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帮助企业稳岗引才

第三条 助力企业稳岗引才。落实国家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具体参照成都市标准执行。组织有需求的企业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针对用工需求较大的行业、或有特殊技能要求的高技术人才岗位,分类开设免费专场招聘会。

三、加大企业融资纾困

第四条 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方式融资,对获得贷款、以债券融资、租赁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同期LPR20%-50%给予融资成本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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