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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和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2-04-14 | 248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和恢复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的若干政策》,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文化和旅游厅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组织专家对政策进行了论证评估,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和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政策出台,为广大文旅企业渡过现阶段难关、尽快恢复发展即时提供有力支持,有利稳住行业基本盘。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7天,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莲上街坊2号,邮编:610051),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998759@qq.com,联系电话:028-86702010


附件:《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和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4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和

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支持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营运主体,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天府旅游名宿(或等级旅游民宿),取得经营许可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和文艺表演团体,省级及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旅游营运主体以及全省文旅重点项目营运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营运产生的融资利息,予以一次性补贴,贴息额可按最高不超过上年度712利息总额的50%核定,单个项目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其它财政贴息的,原则上不重复补贴。(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

2.指导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加强对各地文旅部门、文旅企业等进行专题辅导培训,指导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申报、发行等工作,争取更多的专项债券支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

3.增加文化和旅游行业信贷投放。实施金融助力全省文旅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将文化和旅游列为金融优先支持行业之一,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天府旅游名宿(等级旅游民宿)、省级文旅产业园区(基地)等文旅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促进文旅小微企业转企升规、规上企业专精特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文化和旅游厅)

4.支持降低小微文旅企业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小微文旅企业贷款利率。金融机构力争2022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文旅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主动减费让利。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积极落实总行的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力度相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性法人银行对小微文旅信贷业务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政策性银行积极通过转贷款资金为小微文旅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对于小微文旅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

5.创新文化和旅游金融产品供给。鼓励金融机构研发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鼓励以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景区收益权质押贷助力文旅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以天府旅游名宿贷”“等级旅游名宿贷助力乡村振兴;以星级旅游饭店贷助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以动漫游戏贷支持数字文化产业聚集发展;以版权质押贷”“应收账款质押贷”“旅行社业务贷”“天府文娱贷进一步拓宽旅行社、文化娱乐等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为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创新发展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推广演艺活动取消延期险、旅行社取消险等保险产品。(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6.加大金融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巴蜀文旅走廊、长江文化旅游带、天府旅游名镇名村等重点文旅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天府旅游名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智慧景区、A级景区提档升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夜间文旅、旅游休闲街区、沉浸式旅游演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特色民宿、研学旅行等重点文旅项目,提供一对一精准金融服务和较低融资成本支持。(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广电局、文化和旅游厅)

7.支持设立文旅金融服务特色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提升对天府旅游名县、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旅游度假区等金融服务质效,建立专业服务文旅企业团队,在信贷业务规模、审批授权、风险管控、绩效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在财务、人力等资源匹配上给予倾斜。鼓励市(州)设立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对文旅企业提供区域性政策咨询、投融资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文化和旅游厅)

8.完善金融监管支持文旅市场主体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相结合,准确向基层网点传达政策导向。(责任单位:四川银保监局、人行成都分行)

9.积极推行营业性演出预审服务。对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文艺表演团体)提交的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等进行预审,审核通过的,出具预审合格函;在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演出举办单位在举办演出活动前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供场地、安全、消防等证明材料,实行现场办结、立等可取。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10.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强统筹已有纾困政策措施,组织媒体、专家、行业组织等各方力量,精准开展政策宣贯、培训辅导、专家访谈和答疑解惑,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跟踪评估政策落实效果,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了解掌握行业情况和企业需求,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及时调整、完善和优化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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