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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评选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0-05-12 | 2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大数据领军人才申报时间、支持方向、申报材料等具体规定以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  大数据领军人才只享受一次资金奖励。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由市新经济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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