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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报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3-07 | 179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是支持品牌培育宣传。支持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采取主流媒体宣传,高速公路、地铁、机场宣传,开设销售专柜、实体店等形式,补助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3%。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活动,对展位费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园区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质量品牌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五)科技创新

一是支持专家工作站建设。建立专家工作站,购买检验监测设备、教学培训设备、病虫测报设施设备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专家团队建设。建立服务于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对专家聘用以及开展工作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三是支持人才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围绕全产业链分期开展培训,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四是支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对种子、种苗及新农药、新肥料,以及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的新设备和新技术等方面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六)改革创新

创新推动园区产权、土地、投入、金融、人才、创业创新等改革举措,完善各类支持政策,加快形成改革创新聚合效应。支持发挥国有农业投资平台建设和引导作用,积极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整合涉农资金,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风险金等方式,用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改革创新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15月至20225月。

、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主体向温江区农业农村局自愿提出申请。

(二)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审后,在温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公示。

(四)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报省农业农村厅核准备案。项目一经备案原则上不随意变更。

方案编制

申报温江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到镇、村)、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投资概算(明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环节、标准)、拟申请专项资金额度、建设进度安排、效益分析(明确对项目实现的支撑作用)、保障措施等。

七、资料报送

各申报主体于2022314(星期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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