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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报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3-07 | 1790 次浏览: | 分享到:

的部分按不低于50%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四是支持信息化建设。通过物联网及新一代智能装备等设施设备及移动传输网络,开展园区数字化、信息化场景规模化应用。补助环节为信息化场景应用新设备及相关配套移动传输网络等方面,对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不超过成本的30%,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5%

      (二)农产品加工物流

    一是支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建设。围绕打造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基地,支持就地就近建设筛选分级、包装贴牌等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屠宰、整理、分割、预冷、冷藏、冷冻、烘干、仓储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助标准不超过建设成本的40%,对单个经营主体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二是支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的40%,单个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以及建设主体补助标准不超过120万元。三是支持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生产-加工-产品-资源循环发展、综合利用,对设施设备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

    (三)农业新业态

    一是支持农产品电商发展。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对电商平台推广、流量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园区内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营,有效开展为农服务。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主导产业开展各个生产环节的专业化服务,补助标准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支持粮油园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综合体(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初加工中心、实训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20%,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农机服务组织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三是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对具备条件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园区,支持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等景区化建设,补助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3%

   (四)质量品牌

    一是支持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园区内当年成功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企业,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成效显著、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达到追溯示范企业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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