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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报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3-07 | 1791 次浏览: | 分享到:

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中耕地地力提升、绿色防控等建设内容,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为有效推进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92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重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按照自主申报、专家审查、挂网公示等程序重新组织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省级财政资金71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点击下载)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陈妙男  王卉,联系电话82627458)


成都市温江区2021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温江区2021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温江区稻蒜现代农业园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局、永宁街道办事处、公平街道办事处、万春镇人民政府、温江区国有平台公司、高校院所,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联合体等市场主体。

    二、项目总预算

项目涉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1万元。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种植基地及能力建设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园区地理条件、产业特点,支持农田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满足能排能灌、宜机作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小流量农田灌排渠系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金总量的20%。有机肥补助以政府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有机肥积造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为主,补助金额不超过购买成本的40%,直接购买商品有机肥补助金额不超过成本的30%,补助金额总量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5%二是支持良种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生产。对良繁基地和生产基地的良种以及栽培棚架、水肥一体化、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防控等生产设施补助金额不超过购买成本的30%三是支持农机装备能力建设。宜机化道路补助标准每公里不超过20万元,总补助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5%。标准化提灌站补助金额单个不超过20万元,太阳能提灌设施补助金额单个不超过50万元。农机补贴以支持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装备、完善服务设施为主,补助金额累计(中央和省级资金)不超过成本的50%,超过30%的部分按不低于50%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四是支持信息化建设。通过物联网及新一代智能装备等设施设备及移动传输网络,开展园区数字化、信息化场景规模化应用。补助环节为信息化场景应用新设备及相关配套移动传输网络等方面,对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不超过成本的30%,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5%

      (二)农产品加工物流

    一是支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建设。围绕打造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基地,支持就地就近建设筛选分级、包装贴牌等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屠宰、整理、分割、预冷、冷藏、冷冻、烘干、仓储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助标准不超过建设成本的40%,对单个经营主体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二是支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的40%,单个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以及建设主体补助标准不超过120万元。三是支持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生产-加工-产品-资源循环发展、综合利用,对设施设备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

    (三)农业新业态

    一是支持农产品电商发展。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对电商平台推广、流量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园区内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营,有效开展为农服务。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主导产业开展各个生产环节的专业化服务,补助标准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支持粮油园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综合体(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初加工中心、实训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20%,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农机服务组织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三是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对具备条件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园区,支持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等景区化建设,补助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3%

   (四)质量品牌

    一是支持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园区内当年成功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企业,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成效显著、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达到追溯示范企业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二是支持品牌培育宣传。支持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采取主流媒体宣传,高速公路、地铁、机场宣传,开设销售专柜、实体店等形式,补助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3%。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活动,对展位费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园区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质量品牌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五)科技创新

一是支持专家工作站建设。建立专家工作站,购买检验监测设备、教学培训设备、病虫测报设施设备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专家团队建设。建立服务于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对专家聘用以及开展工作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三是支持人才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围绕全产业链分期开展培训,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四是支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对种子、种苗及新农药、新肥料,以及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的新设备和新技术等方面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六)改革创新

创新推动园区产权、土地、投入、金融、人才、创业创新等改革举措,完善各类支持政策,加快形成改革创新聚合效应。支持发挥国有农业投资平台建设和引导作用,积极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整合涉农资金,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风险金等方式,用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改革创新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15月至20225月。

、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主体向温江区农业农村局自愿提出申请。

(二)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审后,在温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公示。

(四)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报省农业农村厅核准备案。项目一经备案原则上不随意变更。

方案编制

申报温江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到镇、村)、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投资概算(明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环节、标准)、拟申请专项资金额度、建设进度安排、效益分析(明确对项目实现的支撑作用)、保障措施等。

七、资料报送

各申报主体于2022314(星期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37

 

 

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一、 项目背景

二、 项目实施主体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内容

(四)项目投资及概算

(五)建设期限

(六)补助标准

四、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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