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十条政策措施》《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意见建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燃气与成品油处 | 发布时间:2022-01-10 | 5710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策内容

是否

新政策

政策来源

资金预算

资金

渠道

开展工业节能服务行动,对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免费诊断,指导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

1000

万元

市经信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

实施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开展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慧园区创建,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

《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成经信发〔2021〕2号)

500万元

市经信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

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实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数据中心等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综合运用绿色电价、信用监管、行政监督等方式,推动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对落后产能淘汰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

2000万元

市经信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

(五)鼓励社会节能降碳。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热泵技术、蓄冷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开展地铁、公交、航空智慧运行改造提升,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支持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政策内容

是否

新政策

创新点/政策来源

资金预算

资金

渠道

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热泵技术、蓄冷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成都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19〕277号)和(成经信财〔2017〕89号)

200万元

市经信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

开展地铁、公交、航空智慧运行改造提升,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支持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支持智慧运行,全面提高节能水平;支持企业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