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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10-10 | 2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安府发〔2020〕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表扬奖励,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巩固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成果,提高青少年学生科学素质,培育后备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广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长奖表扬奖励对象是我市获得全国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青少年创意编程及智能设计大赛)等次奖的优秀学生项目及其优秀辅导教师,表扬对象是我市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优秀组织个人(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市长奖每两年举行一届,每届逢单年举行。即每届市长奖的表扬奖励年度为逢双年的1月1日至逢单年的12月31日,连续两年为一届市长奖表扬奖励年度。

第四条  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扬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表扬奖励活动,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科协主席、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市科技局局长、团市委书记、市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团市委分管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于市科协,负责统筹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条  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审推荐工作组(以下简称“市长奖推荐工作组”)在市长奖奖励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评审推荐市长奖的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组长由市科协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长奖奖励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科室负责人和若干行业专家组成。组成人员由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审定。

第六条  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及其推荐工作组的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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