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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11-25 | 260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本意见涉及政策条款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省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各区县、临港经开区管委会、“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管。市审计局要加强审计监督。严禁公务人员、有关单位、申报企业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奖补认定审核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杜绝任何非法利益格局,对出现相关问题的责任人由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支持政策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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