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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8-23 | 2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意识,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优化监管方式,科学合理设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管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制定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一步规范外资企业行政处罚行为。〔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按照中省要求,加快建设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维权援助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协调机制,依法受理企业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十三)强化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市对外开放合作领导小组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区域外商投资促进、管理和保障工作。〔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考核激励。把利用外资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及办法,增大县(市、区)外资招引、实际到资(FDI)、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考核权重。加大外资工作统计、通报和督办力度,分级分类对重视不够、到资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督导约谈。建立正向激励措施,对出境开展招商活动的团组批次、人员数量和经费方面优先予以保障。〔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重大外资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市级视财力情况奖补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各地出台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大外资企业招引,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研究制定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奖补措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新设项目、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市财政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夯实外资基础。加大外商投资政策法规解读,积极宣介南充优良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市县外资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厘清执法检查程序,按要求配备必要执法检查设备,确保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严谨。多渠道开展外资法律法规、投资促进、国际通则、综合管理等专题培训,提升外资工作能力水平。〔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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