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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1-23 | 2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扩大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到“十四五”末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增加到 1 亿元。扩大应急转贷资金服务范围, 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使用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十)持续推动工业园区扩面,推动新规划布局园区建设, 在重点乡镇因地制宜布局一批工业集聚区。集中土地、资金、能源等要素资源,支持园区拓展发展空间。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市 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 工业园区)

(十一)加快园区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入驻 孵化。对引进社会投资者建设的园区 3 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给予一定奖补。对小微企业租用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房租优惠。(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 财政局,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 园区)

(十二)提升生活配套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园区周边城镇生活配套设施向园区延伸,支持新建园区统筹布局、集中建设生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既有园区生活配套设施。鼓励入园企业在符合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闲置厂房、行政办公用房改造为生活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 在不分割转让的前提下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六、鼓励企业创新驱动

(十三)加快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健全创新平台后补助机制,对新认定的国省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推动重点企业科技基础资源、大型科研仪器和工业设备开放共享。推行创新平台年度技术攻关清单制度和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创新平台提升研发绩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十四)加强创新主体培育,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科技型企业 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工业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开展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技术交易。加强技术转移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园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中试熟化平台,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小批量试生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新增设备投资额的比例给予一定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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