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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6-26 | 19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钒钛高新区)、攀西科技城(花城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聘请管理工作,完善柔性引才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专家的决策参谋和攻关克难作用,聚智聚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是指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市政府名义面向市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

  第三条 聘请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本着“精干、高效、实用”的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和重要社会事业领域高端智力需要,聚才引智助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聘请范围和选聘条件

  第四条 凡与我市“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做实“钒钛、阳光”两篇文章,推进“两城”建设和“一枢纽五高地”建设,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和领域均可聘请政府顾问或政府特聘专家。

  第五条 聘请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政府顾问选聘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研究能力;对某学科领域研究取得重大学术研究成果,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把握我市经济、社会、科技领域发展重点和趋势。

  (三)政府特聘专家选聘对象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研究并进行推广应用;能够解决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政府特聘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四)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公务员退休后,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聘任为政府顾问或政府特聘专家。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政府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行业领域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服务;

  (二)对我市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提出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意见、建议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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